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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聖經看民主

  在釋法風波甚囂塵上的四月一日,多位講者在名為「從聖經看民主」的講座上,從聖經及信仰角度出發,再探民主理念。講座由靈風基金會(Langham Foundation)主辦,香港基督徒學生福音團體及《時代論壇》協辦,有近百名信徒參加。

Rev. Dr. Christopher Wright:民主確認了甚麼聖經原則(撮要)

  在討論聖經與民主的議題上,羅馬書十三章是經常被誤用的經文。保羅在這段經文確認了所有政權的源頭來自上帝,亦肯定了政府服侍人民(servanthood)的角色。不過,同一段經文其實並無肯定或否定關於公民抗命和民主的種種。

  關於現代民主概念,雖然聖經並無直接提及,但我認為民主作為政治理想,是與一些從聖經整埋出來的原則相容。民主起碼確認四點:

  首先,對於依神形像所造、能自由承擔責任的人類,民主確認其尊嚴。我們分擔所居住社會的責任。在舊約聖經,人民常被看待成要對社會運作是善是惡負上責任的個體。舊約似乎假設了人人都有份於社會的整體結構,人人價值均等,並沒有誰比他人高級低級。民主不單單是一人一票;要民主成熟運作,就要人人參與,思考到底他們想社會如何運作,政府應如何管治。
其次,民主確認了人類權力的危險。聖經早早就揭露了人類如何沉溺於權力濫用,有時甚至相當暴力。民主明白這一點,因此在權力運用上加上種種制衡和限制。

  第三,民主確認了管治者的問責要求(Accountability)。從聖經而言,所有政府無論是民主的還是獨裁的均須為其所作所為向上帝負責,一如昔日撒母耳將自己置於群眾問責之下一樣。但與此同時,社會上的大多數亦同樣須向上帝負責,因為民主可以成為多數人的暴政。民主起碼容許政府被挑戰、被質疑、被傳召上庭,以及有需要時被更換──你可以容忍不公義,但毋須永遠容忍。

  第四,民主確認了社會經濟的權力須在社會中分散。雖然各民主國家的做法會不同,但目的都是希望以分散權力避免將所有權力集中於一個人或一小撮人身上。在舊約的以色列社會,起碼有兩到四個世紀他們拒絕設立王室,由一群士師執政。即使在設立王室期間,亦有不少人反對,相信重要的決定應在村落、巿場、法院等地方作出;祭司、士師、先知仍有重要作用。

  (Rev. Wright為知名舊約學者,Langham Partnership International的International Ministries Director)

涂謹申議員:聖經中的民主與釋法

  剛才聽到Dr. Wright提及,在上掌權的都要服從,但權力由神而來。去年八月去台灣,大家有機會跟李登輝傾談。在談到領袖品格時,他說:一個掌握很多權力的政治人物,若他頭上沒有神是可以很危險的。這一點令我感受很深。

  第二點,Dr. Wright分享到人權力的行使是可以很危險。以最近談論的釋法為例。為何我覺得釋法很危險?昨天我跟中聯辦也是這樣說:我知道國家的制度是立法機關可以釋法,但香港只是法院可以釋法,而在一國兩制下,《基本法》第一五八條就成為啣接面:第一句表明人大有權釋法,第二句說授權香港法院可以釋法。巿民那麼擔心,是擔心你其實是在釋法還是在修改?還有,十多年前所制定的《基本法》是所有制度人權、信仰自由、安身立命的保障基礎,若隨時可透過不透明的程序來解釋,且只得七日通知,又如何能收集意見?人大常委有權宣佈你有甚麼權,沒有甚麼權,在一個國家之下這是事實,但我們可否要求他們少一點釋法?盡量在必須時才釋法?程序可否開放一點,聽多點意見?若非必須可否不釋法,政治問題政治解決?集中權力是危險的,但我們的國家的憲法講實行民主集中制,十三億人民透過憲法說共產黨一定執政,體現人民意志。當然我們覺得這是超出香港〔的想法〕,但在一個國家內我們又如何看待這問題?事情不止涉及香港的制度,因為透過《基本法》將人大常委牽進來,而他們是這樣的運作體制,若我們想香港的人有更多的保障,實施到真正的民主制度,那我們也當關心高一個層次:國家整個體制是否過分權力集中?可否有多些更好的政治過程能讓大家提出建議,令政治決定的方式更多元化?

  最後關於人權保障。剛才提及要防止多數人的暴政。在香港,要少數服從多數是容易的,因為制度已在,將來一投票選舉自然是多數人執政。另一方面是如何保障弱勢社群,現行制度是靠《人權法》以及《基本法》的保障,但那只是寫在紙上,要愈多人相信需要保障少數人的權利才成;加上少數人有時會標奇立異一點,選擇跟你我不一樣,要保障他們的權益,除了靠很乾澀的法律條文,還需要香港人──尤其是基督徒說要尊重人的權利時──為弱勢群講說話。

  (涂謹申為民主黨立法會議員)

余達心牧師:神權.百姓.民主.先知

  基本上聖經裡有些元素是跟民主政制互相呼應。舊約聖經的社會的是神治社會(Theocratic Society)。談到神權社會,通常都是很權威性(Authoritarian)的,但正正是神權社會保障了沒有一個人可以高於另一個人:只有上帝是絕對的,每一個人站在絕對的上帝面前,我們所有的人都是相對的。從這角度看來,我們個人的尊嚴不單是因為我們有上帝的形象,而是因為我們站在絕對的上帝面前而活,而絕對上帝將我們的弟兄以及所有和我們一同生活的人(包括我們自己)相對化。

  很有趣的是,舊約非常強調百姓(The People),而百姓是歷史的主體。上帝邀請以色列人成為祂的百姓來參與塑造歷史。祂沒有決定一切歷史,是百姓參與跟上帝一同塑造歷史,其決定性到一地步連普選權(Universal Franchise)的首次出現也是從舊約聖經開始。在撒母耳記上第八章,人們說要有個王,上帝警告他們,有王的話,他們兒子會當拉馬的奴僕,女兒會被召入宮當宮女,但百姓仍要一個王,最後上帝容許他們如此做。換句話說,上帝尊重那班百姓到如斯地步,他們真的有所參與。

  第三方面,對舊約聖經和民主方面也很重要的──柏拉圖說在人類歷史中有三類政制是正常的:Monarchy是一個人按照憲法(in according to law)來統治;Aristocracy是少數人按照憲法來統治;Polity是眾多的人根據憲法來統治。當這三類政制敗壞時,Monarchy會變成Tyranny(一個人按照他自己的意願來治理),Aristocracy變成Oligarchy,最後Polity的敗壞形態就是Democracy,眾人按照他們的意願來治理。對柏拉圖來說,是否正常的關鍵是法治(Rule of Law);而聖經是非常強調上帝所頒佈的律例典章(The Law from God)。我覺得今天Democracy最大的問題是,一人一票可以將我們的社會變成由眾人按照他們旨意來統治的社會,這是Democracy最大的危機,沒有了上帝的律法。若你說政府最終要向上帝負責,那麼它就是透過上帝的律例和典章來負責。

  第四方面,在民主社會,大多數人可以變成暴君,壓制少數人。正因如此,少數人是需要被保障,他反對批判大多數人的權利要得到保障,並被視為神聖。在舊約聖經我們經常見到先知小數(Prophetic Minority),上帝將責任交給他們,他們是有神聖責任來批判政權,為上帝講說話。我最近看《最後的貴族》,心裡有很大的唏噓:共產黨的黨天下將所有先知小數──那些所謂民主黨派──聯合(Co-opt),劃入自己系統之中,那些不聽話的被劃為右派。我們眼前的共產主義政權腐敗不堪,正正因為沒有先知小數,他們沒有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

  (余達心牧師為中國神學研究院副院長)

李錦洪:好好經營公民社會

  在三月我權充領隊帶人到台灣觀選,那次經驗是我自六四事件之後最大的心靈震撼。令我震撼的是綠營群眾集會的主題「天佑台灣」。有制度,有領袖,有群眾,不代表甚麼,不能決定甚麼,到最後是尋求天的庇蔭。正如Dr. Wright所講,人要服從政權,而政權要服命於上帝。當然陳水扁的上帝不是我們的上帝,他拜神等如拜票,逢有票有神的地方他就去拜,這個我們不要太多聯想──當然在民進黨陣營當中有不少長老教會的高人當其幕僚。

  另外兩個令我震撼的詞是選舉後回港看電視,泛藍集團因不滿而抗爭,「拼民主,爭公義」。公義和民主於我一直是頗為混淆的觀念,我常覺得公義是目標,民主是手段。但回看今次台灣選舉,一個沒有公義的社會是沒有民主的。當民主沒有公義去承載,這民主是被扭曲的,是被很多人為操縱的。民主和公義是同一錢幣的兩面體。

  我想為台灣祈禱,但不知怎樣祈──是藍還是綠?後來有人教我:不求藍綠,只求黑白。回看阿摩司書第五章(新譯本):「其實你們應該像江水滾滾湧流,不屈不撓地伸張正義,像溪水川流不息,始終不懈地主持公道」,是有對象的,是你們我們的責任,是川流滾滾不息的長流生命力。

  第一是調控。中國人的政治,從大禹時代開始就是治水的政治。哪個皇帝將水治好,政治就清明。所以江河是很中國化,很具象徵意義的一種政治形象。阿摩司用滾滾江河、川流不息的溪水來形容公義,是沒止息的,綿綿不絕的,一旦停下來就沒有了。江河太猛太弱俱不行,但如何調控流量,使之適宜人類生活?無論民主還是公義,都是尋求一個最適合人的生活環境。

  第二是沉澱。我們爭取民主公義,有時會失敗,但我們的經驗會沉澱累積。我們今天所享受的是前人很努力得回來的,同樣我們今天的努力是為後人去設計。我們不要因為眼前的失敗和阻撓而放棄。我們既爭朝夕,也爭千秋。

  第三是結連。中國的河流自西向東流,這橫向結連和中國的地理有關。將之套進現代政治社會──香港的公民社會條件其實很好(自由的傳媒、普及的教育),但香港沒有公民社會的質素,因為我們只有垂直的結連:大企業、大家族和專業團體都為自己利益而結連;但我們缺乏橫向的結連。五十萬人上街是橫向結連,但只是出於偶然,無人能組織出來。教會本身就是一個很好的橫向結連,跨越所有社群,比公屋更具代表性和連繫性。而橫向結連正是建立公民社會的最好基礎。因此在整個爭取民主過程中,教會最能做到的不一定是上街抗議上北京,而是好好經營一個公民社會,將天國子民質素實踐在人間,講責任,彼此憐恤憐憫。

  第四,提到江河就想起時間,「逝者如斯乎」、「大江東去浪淘盡」,講的是時間的江河。當香港政治在十字街頭時,大家被時間綁死了,將政治、社會放在時間的座標。○七○八年普選,似乎一旦時限到而做不到,就代表我們失敗。台灣講主體性,大陸講啟動權,香港卻顯得很被動。我們尋求廿一世紀的中國人社會,那廿一世紀的中國政治又何去何從?中國往何處去?將時間放在任何政權之上,它就歸於無有;很多主體性和時間指標,都是有限的。當將時間指標放在超越現實的時候,望遠一點,很多爭執在時間江河下就變得渺小,很多問題亦變得豁然開朗。唯有神是始是終。

  (李錦洪為《時代論壇》社長兼總編輯)

(第八六七期,二OO四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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