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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消息

逾三萬聯署促政府上訴
蔡志森:清晰關注同性伴侶福利案(29/5更新)

【時代論壇訊】上月高等法院就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與同性伴侶海外結婚後,被政府拒向其配偶提供醫療福利一案進行裁決,指公務員事務局因其性傾向而削減其福利是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人人平等的原則。自五月八日起,明光社發起名為「必須維護婚姻政策一致性 促請政府上訴及檢視法例」的聯署信,聯署信在五月廿二日曾遞交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截至廿六日下午一時為止,共有一百零二個團體聯署,超過三萬三千個實名聯署。此外,明光社亦在五月廿二日發表公開信予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促請政府就此案立刻上訴,並全面檢視與配偶定義有關的條例和守則,堵塞未有釐清婚姻配偶定義的漏洞。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在廿五日接受本報電話訪問指,是次聯署並無在網絡上很多的宣傳及呼籲,但仍有超過三萬人聯署,證明坊間已清晰地表達對是次裁判結果影響本港婚姻制度的深切關注。他指明光社發出「正視萬人聯署 立即提出上訴」公開信予律政司的原因,是希望政府將案件上訴與檢討現時公務員事務條例的工作同步進行,該公開信亦同時寄給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張雲正、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及特首梁振英。惟蔡志森指,政府一直以上述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為由,拒絕作出任何回應。明光社至廿九日仍未收到任何回覆。

提及廿四日台灣大法官裁決現有婚姻條例民法違憲,兩年內如無政府修例,同志可註冊結婚,蔡志森指這事性質與梁鎮罡的案件一樣,反映判決同性婚姻是否有效的原則,不應由法官來決定,法官應有自我約束的意識;而如果需要牽涉法例的改動,則應由全民討論,再交立法會提案決定,而非法官的個人決定影響。

五月廿五日,律政司就裁決提出上訴,但指由於案件在司法程序中,不會作進一步評論。

明光社「必須維護婚姻政策一致性 促請政府上訴及檢視法例」聯署信網址:http://bit.ly/2qmA0Ag
致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的「正視萬人聯署 立即提出上訴」的公開信原文:http://bit.ly/2rkkPw9

(五月廿九日更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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