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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

我們深知誰寫歷史最後一筆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羅十三3)但當一條法例,由草擬過程、內容細則到執行方式,讓連行善的平民百姓也要擔驚受怕來度日,那麼到底出了甚麼問題?誰更需要深切反省?誰更需要大家為其悔改禱告?

近日內地替港訂立的《港區國安法》,正正就是一例——內地極速通過之日,法例列入了《基本法》附件後港人仍一度未知內容;每項罪名最高刑罰皆為終身監禁,亦有機會移送內地審理;到後來,內地顧問列席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當天訂立實施細則,當晚公佈,凌晨生效,內容包括警方可無手令入屋搜查,截聽只由上司批准,改變以往特區法院把關的做法;還有內地安置國安機關在港不受特區管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不受司法覆核;還有行政機關指定審理法官名單;還有可要求網絡平台刪除危害國家安全信息,至於甚麼言論算是危害國家安全由行政機關的新聞公告說了算……幾乎每一項細節,均跟過往一國兩制下香港特區的法治運作原則大相逕庭,連立法會也省卻了,既讓港人失去了由權力制衡把關以及可預測的法律操作所帶來的人權保護,亦讓港人一言一行動輒得咎,即使只是手持一張白紙表達異議也有被捕之虞。

事到如今,當內地以體現黨國意志為圭臬的嚴刑峻法,走進香港特區追求「以法達義」的普通法空間,「全面管治權」影響無遠弗屆,法何以達義?當法不限權,《基本法》所謂的種種自由保障,又如何得以體現?兩制之間還有甚麼分別?

公民自由權利備受侵蝕,宗教自由亦唇亡齒寒。因著內地宗教迫害的歷史記憶與今天事例,香港教會群體比起其他本地公民社會成員,在面對《港區國安法》時似乎更見誠惶誠恐——有宗派網站收起之前回應時局的會長說話,有資深教牧想分享社會關懷也被臨場DQ;也有信徒在坊間報章刊登全版廣告明言「雖勢弱言輕決不虛作無聲」,有信徒教牧堅持舉行七一祈禱會向上主尋求面對苦難的平安和勇氣,也有教牧站在警民對峙的街頭續唱Sing Hallelujah to the Lord以表同在。一如香港巿民面對《港區國安法》的小心謹慎,今天本地教會群體的不同反應,誰是先知先覺,誰是反應過敏,只能以時間來證明。當權者黑箱立法、前言不對後語、鼓勵舉報,確實營造出揣測與恐懼的社會氛圍,卻無法禁絕那發自大眾人心深處的吶喊與企盼;只要是情理之所至,即使眾口被一時噤聲,石頭也會引吭共鳴——特別在這一百七十多年來一直珍視自由的香港社會。要認清楚的,是當歷史一筆一筆的寫下去,到了某個似乎無語問蒼天的時刻,接續下來的一言一行,需要以怎麼樣的盼望基礎來承載,好在黑夜與白晝之間作光明之子,走向歷史的終末,上帝的恩典。

「這是一個道德的宇宙,意思是,即使所有證據似乎都指著另一方向,邪惡、不公、打壓和謊言仍然無法成為那最後的一句話。上帝是關心對錯的上帝,上帝關心正義與不義,上帝在掌管。」(杜圖《上帝有一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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