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牧网络「守望香港祈祷会」讲章
讲员:任志强
宣讲日期:2020年10月5日
经文:马太福音廿一章33-46节
马太福音二十至廿一章,叙述耶稣进入耶路撒冷、审判圣殿前后的连串事件,其中包括了三个以葡萄园为故事场景的比喻。葡萄园风云系列的第一集,描绘一场因两批工人之间的矛盾而引起的劳资纠纷,骨子里是先入场者对后来者的妒忌。(见本报1731期跨页)
在耶稣审判圣殿(廿一12-17)、被祭司长和民间领袖(长老)质疑权柄(廿一23-27)之后,葡萄园风云系列的故事题材,愈讲愈juicy,讲故事的人(耶稣)所针对的对象呼之欲出,延续着他对圣殿权贵的审判,比喻毫无掩饰地冲着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而来。先是一个非常简短的小故事(廿一28-32),两个儿子各有盘算:一个对老父阳奉阴违,在父亲面前卖口乖,答应了的任务却从不执行;另一个说了不会做但结果唔做又做。然后来到廿一章33-46节,一般称为恶园户的比喻,其实是个谋财害命、侵吞家产的故事,而且情节血腥得很。
The Son of the Vineyard, by James Tissot c. 1886-1894
夺产阴谋
比喻一开始,就描述一位对葡萄园非常认真的园主:他筑好了篱笆,挖了榨酒池,建了守望台,然后把葡萄园租出。经文的描写,只有一句,似乎轻描淡写,好像电影里面一组简洁快速的蒙太奇一样。但也正如很多电影开首的短促蒙太奇那样,短短一句文字,已经突显了园主对这个葡萄园的重视。
筑篱笆,代表他宣示对那块土地的主权,閒人免进,不得随便进来顺手采摘,食霸王提子;挖榨酒池,表示他认真地期待有生产、有收成,会带来利润;建守望台,更表示他预计会有人觊觎这块土地,对它的经济成果虎视眈眈,想乘虚而入。这连串看似简单的事实都表明,园主对这片土地十分认真,绝不求其hea做。
试想像如果在今日香港,一位业主把住宅单位出租之前,先认真装修好,换了新铁闸,装上闭路电视,设备齐全,那就表示他期望可以租到好价钱,有多点回报;否则,他可能只会求其给你一间残破的厕所,当成劏房出租,还要收你月租一千七百元。
另一边厢,那个租户则绝非善男信女。从故事叙述可以看到,他们一开始就立心不良,园主第一次派人去收租,他们就杀了对方的人,原来根本就从不打算交租。园主派三个人去,他们杀了两个。园主派多些人去,以为人多势众,对方不敢造次,结果遭遇一样。最后派自己儿子去,以为对方会畀吓面,「可是,园户看见他儿子,彼此说:『这是承受产业的。来,我们杀了他,占他的产业!』」(38,《和合本修订版》,下同)而且手段似乎相当残忍:「把他扔出葡萄园外,杀了。」(39)颇有点弃尸荒野的感觉。
耶稣没有直接讲出故事的结局,他只是问现场听众,认为结局会如何。所有人都觉得,企图夺产的租户,下场一定很悲惨。《和合本修订版》只是说,园主回来「要狠狠地除灭那些恶人」(41);作者在希腊文里其实在玩食字(pun),用同一组词汇(κακός/κακῶς)来形容那些恶人和他们的结局,直接翻译出来的意思是:「邪恶的人,邪恶收场」,类似一句古老的广东话那样:「恶人自有恶人磨。」
The Parable of the Wicked Tenants, by Abel Grimmer 1609
谁是凶手?凶手是谁?
听完这个故事再问谁是凶手,似乎是多馀的,因为答案人所共知。全球观众都亲眼目击凶案发生,除非中途睡着了,否则一定知道凶手和主谋,就是企图夺取葡萄园业权的租户。但比喻所指向的凶手,究竟是谁?经文也给我们看见,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当场对号入座,「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听见他的比喻,就看出他是指着他们说的。」(45)他们不打自招,自认是耶稣所斥责的凶手。
那么,我们就不得不追问,祭司长和法利赛人究竟是什么人,以致耶稣会用一个如此血腥的故事来「针对」他们,什至是挑动人们对他们的憎恨情绪,而他们竟然又自动对号入座?
我们通常从纯宗教的角度来理解这些圣经人物的身份和角色,认为祭司长就是在圣殿里负责宗教祭祀的,法利赛人就是犹太人的民间宗教领袖,只不过他们不认同、不接受耶稣的道理,所以双方经常驳火、争论。但是只要稍微深入了解圣殿在当时犹太社会里面的角色,就会明白,祭司长、法利赛人,还有福音书里面经常提及的文士/经师,绝对不只是纯粹宗教领袖那么简单。事实上,在古代犹太社会里,根本没有一个可以称作「纯粹宗教」的範畴;宗教──政治──经济──文化,是一个整体,是不可能分拆的。
圣殿,对于第一世纪犹太人来讲,正正就是「宗教──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祭司(包括祭司长)是撒都该人,除了是宗教领袖之外,更加掌握着本地政治和经济权力,对于当地犹太人的实际民生,操有生杀大权。更加重要的是:撒都该人跟罗马政权的关系相当密切,他们凭着靠拢帝国,讨好帝国,得到帝国祝福,才可以一直维持自己的权力。说得动听点,他们可以说是罗马的伙伴;说的难听点,这批人其实是帝国的同谋。在当时的政治现实里面,撒都该人的权力来源是罗马帝国,他们效忠的对象是凯撒大帝和凯撒在犹大地区的代理人(譬如总督彼拉多),根本不需要向犹太社群负责。
除了圣殿和祭司/祭司长并非纯粹宗教人物之外,犹太律法也不是很多人以为那样只是纯粹的「宗教法典」,而是涉及社会生活所有範畴的完整法律。(根据我有限的知识,只有中文才把犹太律法称为「律法」,而把其他法律称为「法律」,古今所有其他语文都没有这个分野。然而,这个叫人摸不着头脑的「律法vs法律」分野,却令一般使用中文的人误以为犹太──基督宗教所讲的「律法」和一般的「法律」并无相干,还以为「神圣律法不同于世俗法律」,以为是「分别为圣」,真是殆误众生。)法利赛人,身为钻研、诠释和教导犹太律法的专家,在当时的犹太社会里,本身就是一班负责解释法律、守护法律,并且执行法律的人。
在葡萄园夺产阴谋这个比喻里面,耶稣就很严厉的指控这些人──这些掌握地方政治经济权力的祭司长,这些应该守护法律、执行法律的法利赛人,图谋将葡萄园据为己有。
比喻里面,葡萄园到了收成期,这些人为了独揽收成期的利益,不想将利益交还给真正的园主,就苦待、虐打,什至不惜杀害园主的代表。他们似乎忘记了,或者故意选择忘记:那个葡萄园其实不是他们拥有的,他们只是受托,负责管理那片土地,最终要向那地方的真正主人交帐。因为他们故意忘记自己的身份,故意无视自己的责任,把自己当成是主人而不是受托人,于是自把自为,任意妄为,以为可以自己话点就点。
在耶稣眼中,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就是这样的人:他们揽着政治经济权力和资源,他们拥有解释和执行法律的权力,那本来是上帝赋予这样的位置和权力,为的是服务百姓,令人更加接近上帝,更能够享有上帝所赐的自由和尊严。可惜,他们把圣殿当成是自己的,把法律当成任由他们诠释、增删,可以「搓圆揿扁」的工具,什至是用来辖制、对付百姓的「法律武器」。如此一来,百姓受苦,更加难以接近上帝,令整个社群距离上帝的心意愈来愈远。上帝所应许的满有自由和尊严的生活,更是遥不可及,只能遥想,只能渴望。
时机成熟的时候,园主的代表来到,说:「喂,够钟罗喎,要交数罗喎,be accountable喎。」那班人说:「唔得,no way!而家收成期,你地想来抢夺我地嘅成果?呢个葡萄园,我地一直辛苦耕耘,你凭乜嘢走来收我地嘅成果呀?个地方系我地㗎!啲收成系我地㗎!」好明显,这些租户搞错了自己的身份和角色,忘记了自己其实是租户,是受托人,不是主人,是要向园主和园主的代表交帐的。
面对错谬
古往今来,总有不少人搞错自己的身份和角色:本来受托要服务众人、荣耀上主的人,把自己当成是主人;将受委托的任务,当成荣耀自己和从中获利的机会;把天时地利以及众人集体努力之下累积而成的成果,当成是因为自己「好打得」、领导有方、迎难而上而创造出来的。耶稣的时代如是,现代世界也如是。正因为这样,耶稣的比喻,历古常新。
像大祭司撒都该人那样坐拥政治经济权力和社会资源的人,或者像法利赛人那样有权解释法律、修改法律、执行法律的人,万一搞错了,把自己本来应该是服务众人、服事上主的仆人身份,当成一锤定音、能够操生杀大权的主人,后果将十分严重。他们不一定会亲自动刀枪杀人身体,但他们所拥有的权力和对社会主流价值的影响力,却令他们的妄为,足以杀死一群人、一整个社群对生命的热诚、对社群的愿景、对未来的盼望。
身为在现代世界里跟从耶稣的人,假如我们见到社会上出现这样的情况,还有什么其他选择吗?不就是要学耶稣那样,用各种方法,装备(empower)人们面对心怀不轨的恶园户,辨识荒诞的世情,指斥租户的错谬吗?难道我们能够以「保持中立」之名,沉默不语,什至为了保护自己眼前的利益而站在恶园户的一边,一起将错就错?若是那样,我们就是跟从恶人的计谋,站罪人的道路,坐亵慢人的座位了。(参诗篇一1)
当然,身为葡萄园主人的代表,我们也要清楚明白,自己的处境其实很危险,因为我们是来「收数」的,即是要求租户放下利益和权力。而从耶稣的比喻我们就看到,邪恶的租户,是什么都做得出的。比喻里面的园主代表,因为前来「收数」而招致杀身之祸,他的儿子可能被弃尸荒野。讲比喻的耶稣,尽管只是赶走几只困扰人们的污鬼,医好几个病人,讲几个故事,但因为他的故事撕破了在上者道貌岸然的面具,「串亲」祭司长和法利赛人,也招致杀身之祸。原来,说故事是危险的。
愿上主保护葡萄园主的代表,也愿上主叫邪恶租户及早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