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新聞消息

內地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將在五月起實施
修訂版新增對出境留學及接受捐贈管理

Embed from Getty Images

【時代論壇訊】內地國家宗教事務局於去年十一月十八日刊出《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收集意見,並於今年一月十八日公佈修訂版,宣佈條例將在五月一日起實施。修訂版更改了一些條文細節,當中有數條規例的修改較大;整體條文數量也由五十一條新增至共五十二條。

在第五條,徵求意見版列明宗教教職人員依法享有「參與所在的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的民主管理,按程式擔任相應的職務」的權利,但在修訂版則刪去了「民主」二字。修訂版中的第十二條新增一項宗教教職人員不得「影響公民正常生產、生活」。修訂版的第卅五條也新增「全國性宗教團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宗教團體應當制定宗教教職人員出境留學的規章制度。」

修訂版也將部份原先列在第四十一條的條文抽出,使其成為第四十二條獨立條文:「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應當建立健全本團體、院校、場所宗教教職人員管理制度,加強對宗教教職人員從事宗教活動、接受境內外捐贈等的監督和管理。」當中後面兩句是徵求意見版沒有的。

專研內地政教關係的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邢福增教授在徵求意見版刊出後曾向本報表示,這文件反映當局進一步加強對內地愛國宗教團體的管控,使控制更全面和細微,但其管治的大方向都合乎近年趨勢,並無改變:文件第三條列明宗教教職人員要熱愛祖國、堅持宗教中國化等方向、第七條則列明教職人員要研究教義中有利於社會和諧的部份,並將其融入講道,及在第八條列明要遵守國家的互聯網資訊發佈規定。以往內地對於教職人員的管理,是列明於《宗教事務條例》中,只有四條(第卅六至卅九條),另附教職人員備案的指引文件,現時則將教職人員管理獨立另成文件,以加強對其管理。




外部連結:
《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修訂版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2/09/content_5586371.htm(中國政府網頁)


守護自由空間,請支持基督教《時代論壇》
可選擇:📲 PayMe 或 💳 網上捐款(信用卡)
⚡️轉數快FPS +852 51100803(註明奉獻,如需收據請附姓名及電話)

Donationcall
更多標籤
payme
南涌講古
靈溢
嘉道理農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