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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跨页

论潘霍华离开德国的去留心路

陈韦安博士上月在本报的专栏文章〈移居英国的潘霍华〉,以潘霍华离开德国为例,讨论香港牧者的去留问题,引发网络上的炽热讨论。早前再有神学学者杨诺祈及陈家富向本报投稿回应,与陈韦安商榷潘霍华当时离国的背景和考虑,杨诺祈指潘霍华离开并非基于恐惧,陈家富认为潘霍华是有参与「海外战线」的考虑。陈韦安应本报邀请回应,他则认为潘霍华离国主要是考虑牧职。讨论为香港信徒带来更丰富的视野去思考去留问题。以下为三篇文章的节录,篇幅所限,读者请在本报网站参考全文及相关附注。


 离开,是为了留下的人──
潘霍华在伦敦的十八个月
(全文按此)

文:杨诺祈(苏格兰圣安德鲁大学博士〔系统神学〕候选人)

本文期盼能与陈博士交流之馀,也让其他读者进一步认识潘霍华那一段历史。

一、潘霍华于伦敦牧会的背景:1933年7月,即德国福音教会(Deutsche Evangelische Kirche)通过《雅利安条款》相关规定的两个月前,潘霍华得知位于英国伦敦的路德会锡德纳姆(Sydenham)堂和圣保罗(St. Paul)堂这两所德国人堂会聘请牧者。基督教世界联会的英国主席伯罗主教(Arthur Burroughs)于7月21日写信给潘霍华,鼓励他接下这份牧职,因为他认为潘霍华可以代表德国福音教会,在英国推动大公教会内不同宗派间的对话。潘霍华便于7月30日在两所堂会宣讲。只是宣讲后,他认为教会情况欠佳,也不肯定该牧职是否适合自己。

二、潘霍华的决定:陈博士引用10月24日潘霍华给巴特那封信,潘霍华清楚交代为什么他最终决定到锡德纳姆和圣保罗教会牧会,并希望巴特能够明白他最终的三个考虑:

1. 潘霍华解释,他一直希望担任牧职。担任神学教授的他,一直在审视自己的召命究竟是当牧者还是神学教授。他向巴特解释,除了锡德纳姆和圣保罗教会的牧职外,东伯林也有一份他心仪已久的牧职出现空缺,只是碍于《雅利安条款》,如果他想接受那份德国牧职,便要放弃他坚持已久、即犹太人为教会一部份的神学立场。因此,他决定起程前往英国;

2. 潘霍华在信中进一步解释,他觉得自己在德国愈来愈被孤立,「害怕」(原文是名词Angst)自己的思想过于激进,也对自己失去信心。这里指的是潘霍华对于同侪和长辈都否定他在《伯特利信条》原稿和第二稿中、特别是有关犹太人问题的观点。因此,潘霍华向巴特解释,朋友、战友都不认同他的观点,所以「我决定到旷野流浪一下」,认真地反省自己是否有什么过失;

3. 潘霍华在信末提到,他希望能够在伦敦倡议宗派间的对话,推动英国人和居英德国人反对《雅利安条款》,及组织认信教会的工作。事实上,潘霍华在伦敦牧会的十八个月里,他使所有居英德国信徒一致支持认信教会,也帮助那些需要流亡英国的德国人(包括德国犹太人)定居英国;

4. 在10月24日的书信中,潘霍华除了「害怕」自己的思想过于激进,以致他需要认真反省;另外他唯一一次提到「害怕」的是该书的开首语:他「害怕」假如他一早向巴特解释始末,他只能做巴特吩咐他要做的事。然而,他想自由地做一个他认为是对的决定。为此,他向巴特致歉。

三、巴特的误解:只是当巴特收到潘霍华的信后,一时间似乎不明白潘霍华的用意,更在11月20日的回信中大骂潘霍华为什么浪费他出色的神学训练,又训斥潘霍华「你快快手手去买下一班船跑回德国!」但巴特的误解并未有影响他与潘霍华之间的合作;相反,在接下来的十八个月,二人成了认信教会重要的支柱。

基于以上三点观察,本文认为,陈文未有清晰交代潘霍华移居英国的考虑因素,什至误导读者以为潘霍华移英是出于对前景的恐惧。基于潘霍华的书信,本文认为潘霍华决定到锡德纳姆和圣保罗教会牧会的原因,并非如陈博士提到是出于对前景的恐惧。相反,从信件整体来看,潘霍华前往英国,是为要寻索召命、自我反省,同时也是在巩固还未成型的德国认信教会。最起码,潘霍华的离开,部份原因的确是为了留在德国的人。

 

纳粹时期,德国青年站在告示板前看宣传反犹主义的报纸Der Sturmer

 再思1933年的决定:
潘霍华的抗争策略
(全文按此)

文:陈家富(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教授)

本文认为倘若我们要借用潘霍华在1933年的决定来进行某种「借古讽今」,必须先尽力贴近当时的历史处境和当事人的考虑,无意地(或有意地)以偏概全、忽略诸多的重要事实,是不恰当的做法;其次,本文立论是想指出,潘霍华在1933年离开德国远赴伦敦的决定,完全没有打算在抗争战线上抽身而出,也并非情非得已的一时冲动,而是有计划、有目的、有策略地开展另一场教会斗争战线的重要考虑,这种将德国抵抗运动的斗争战线联系到普世教会合一运动的考虑,是潘霍华在伦敦一年半时间里的重要工作。借用某些香港神学工作者的说法,倘若「存在」是重要,我们其实更应该问的是:如何存在?为谁存在?在哪里存在?

1933年1月30日,帝国总理兴登堡正式任命希特拉为帝国元首。同年4月7日,帝国议会通过俗称《雅利安条款》,命令所有公务机关(包括基督新教与罗马公教),驱逐所有犹太人、犹太后裔,以及其他指定不受欢迎者。《雅利安条款》马上成为德国教会的最重要议题,所谓「教会斗争」(Kirchenkampf)也随之揭幕。亲纳粹的德意志基督徒(German Christian)迅速在德国的地区教会之间推动法例,以致《雅利安条款》获得广大认同。

潘霍华从1931-32年间,就经已参与跟德意志基督徒的神学斗争,后者(早于《雅利安条款》和希特拉取得政治力量之前)积极于从基督教信仰中引入民族、血统和种族的观念,企图以创造秩序的神学观念来证成一套结合德国民族与基督教会的「纯正」教义;潘霍华指摘这种缺乏基督论的错谬创造论,并视基督论才是理解教会存在的唯一锁匙。在1933年10月远赴伦敦之前,潘霍华在这关键的一年积极投入于当时的整个教会斗争当中:仍是柏林大学讲师的他讲授「基督论」;联结当时的反抗组织「青年宗教改革运动」对抗德意志基督徒;6月出版〈教会与犹太人问题〉;直至8月,积极参与制定和商议《伯特利宣言》(可被视为《巴门宣言》的前身),是一份重新强调宗教改革精神来抵抗德意志信徒纳粹精神的神学文献;公开支持当时第一个由尼莫拉(Martin Niemöller)领导的最主要的教会抵抗组织──牧师紧急联盟(这组织就是认信教会的前身)。

可见在1933年德国教会处于政治纷乱的局势中,潘霍华并没有退缩,并且非常清楚地将整个问题归结为基督教会的生死存亡问题。那就是倘若教会一旦决定以民族和种族来奠基自身,她就不再是以圣经和宗教改革精神来建立的耶稣基督的教会。

潘霍华在1933年离开德国到伦敦这个决定,完全并非一个匆忙又自私的决定。当时,德国教会斗争的神学议题对他而言是非常清楚的,他亦对自己所站的位置没有半点怀疑。他当时只是对抗争的策略而非立场有所顾虑;并且,他感觉到自己的激进立场似乎在抵抗运动中不受接纳,什至有被孤立的状态。在这个脉络下,他给在波恩的巴特的信件,就完全不应被解读为「一个在抗争运动中逃离前线逃兵」的悔过之词。其实,当潘霍华在1933年10月到达伦敦后才写信给巴特,有两个目的:第一、让这位神学前辈(巴特也是在抗争运动中较积极的一员)知道自己的心路历程和工作的状态;第二,到达伦敦后而非之前写信给巴特,就是不指望巴特会对这趟伦敦之行会有同情的理解。依此,非常确定的是潘霍华在信中并非要向巴特寻求指导,或渴望巴特能同情、理解和支持自己到伦敦的决定。然而,巴特的回信中所表达的不悦和责备,只能理解为巴特对潘霍华的误解,什至反映出巴特的某种自怜(Charles Marsh语)。

潘霍华在赴伦敦前就非常清楚这次伦敦之旅有着重要的使命:与普世合一运动的结盟。他认为与德意志基督徒的抗争有两条战线,一是德国境内的内部抗争,二是联络境外国际组织的外部工作。潘霍华当时之所以需要在普世合一运动中争取支持,是由于国外基督教群体和其他组织对德国当时的教会斗争普遍缺乏一手的认识,以致容易误认德意志基督徒为德国基督教会正式参与普世运动的代表。简而言之,潘霍华与普世合一运动成员间的工作,就是要摧毁德意志基督徒作为耶稣基督教会的合法性,并努力让抗争的教会群体能成为参与普世合一运动中的一员,表达他们的信仰立场。

潘霍华并非到伦敦时才展开他接触普世合一运动的工作,在1933年7月,普世合一的英国分部主席Bishop Arthur Burroughs对于潘霍华的伦敦之行就表示了正面的肯定,「你(潘霍华)也许可成为德国的诠释者。」据Keith Clements指出,有非常多的证据让我们知道,潘霍华在伦敦实际上是以一种普世合一运动的高度来处理当时德国教会的问题,以致这位德国教会斗争中的坚定份子与海外普世合一运动间的微妙关系就成为关注的对象,尤其是当时的德国政府。

依此,无论是巴特或对当时其他在抗争前线的信徒而言,倘若以为只能在德国本土内部战线上参与抗争才是最恰当的话,潘霍华明显对此不以为然。他在一封给予海克尔(Heckel)的信中这样说:

「我并非德意志基督徒,也不能坦诚地在海外代表德意志基督徒。当然,我首要的责任是在〔伦敦〕德国群体中作牧师,但我相信,因着普世合一运动带来在英国教会中居领导位置的信徒之间的连系,并且我在教会普世合一运动中的目标之个人旨趣,将无可避免地,让我被呼召在德国教会与德意志基督徒的事情上有一个位置,因为别人将会向我询问这些事情......倘若我无法澄清我上述的立场,我宁可放弃伦敦之行。」

从这封信件内容看来,潘霍华到伦敦除了服侍伦敦的德国信徒外,还有两个重要目的:继绩参与德国教会斗争和普世合一运动!他无意视伦敦为一个退隐和抽身之地,也不认为只有留在德国本土才能发挥最有效的抗争力量;相反,潘霍华的伦敦之行是将德国教会斗争的战线扩大到一个国际层面,并把抵抗组织的斗争策略带到一个新的阶段。依此,他在1935年4月中旬回国担任认信教会非法神学院的领导角色,也是他在教会斗争过程中的延续。


潘霍华


 两点回应:
有关我的写作以及1933年潘霍华离开的原因
(全文按此)

文:陈韦安(建道神学院神学系副教授)

一、有关短文〈移居英国的潘霍华〉的写作目的、限制与正确的理解

1. 〈移居英国的潘霍华〉一文是我在《时代论坛》的专栏文章,字数限制为八百至一千字。文章的写作目的,是透过引用「潘霍华与德国」几段关系与情怀作例子,鼓励香港牧者思考留在香港的可能。

2. 因此,基于以上的写作重点,也因字数所限,在交代潘霍华离开的原因上,我只集中描写潘霍华离开德国的原因(push factor),并没有交代潘霍华要去英国的原因(pull factor):接受伦敦教会的牧养邀请。感谢两位回应者的补充,他们的补充让读者知道更多潘霍华的历史。

3. 说实话,在字数有限的专栏内引用以上故事作例子,实在有感吃力,也明显叫人误会了我在文章要表达的意思──尤其是我对潘霍华离开德国的观感。回应者似乎认为,我对潘霍华离开有负面的评价。其实,我对潘霍华1933年离开德国并没有任何价值判断。文章更从来没有表达过「潘霍华出于恐惧离开德国」或「潘霍华离开德国就是退出德国教会战线」、「潘霍华在外国没有任何贡献」之类的观点。

4. 我只是以潘霍华与德国的关系作类别。所谓「类比」(analogy),就是把两种事物在某些特征上的相似性作类比──但两者不可能完全相同,更必然有差别。我用「潘霍华与德国」的例子类比「香港人与香港」,大概就是以「描述潘霍华离开德国的原因」、「表达潘霍华在伦敦对离开德国的无奈与情怀」、「巴特直言德国需要潘霍华」、「潘霍华最后宣告要与德国基督徒同行」,来类比「香港不少教牧离开香港」、「香港人对香港的无奈与情怀」、「香港教会需要牧者」、「香港教牧请考虑与香港基督徒同行」。

二、有关1933年10月潘霍华离开原因的讨论

有关潘霍华1933年10月离开德国原因的讨论,两位弟兄似乎都以共时性(synchronic)的角度来诠释1933年10月潘霍华离开德国的原因。作为事件发生八十多年后的后人,我们都比较容易倾向以后来历史的发展来诠释事情。我的意思是:究竟潘霍华于1933年10月离开德国的决定,与他后来1934年至1935年于伦敦参与「海外战线」,有何历史关系呢──究竟潘霍华是否怀着「打海外战线」的理由离开德国?这正是我想邀请两位回应者思考的问题。

我认为,「离开原因」与「离开后实践的事」不尽相同。作为这大时代下的香港人,我深信这道理显而易见:不少香港逃亡人士离开香港后,在境外积极参与和香港有关的国际事务,但我们不能因此说后者乃是他们离开香港的原因。当然,一个人的离开可以有push factor与pull factor──我们或者可以将潘霍华1933年与德国认信教会盟友的张力理解为push factor;将潘霍华在英国「打海外战线」理解为离开德国的pull factor。不过,我要问的是:1933年10月的潘霍华真的这样想吗?他在1933年10月写给巴特的信件里真的这样表达吗?

1. 潘霍华于1933年10月离开德国时真的非常清楚自己到英国的使命吗?首先,潘霍华是怀着挣扎写信给巴特,并非如陈家富所言「在赴伦敦前就非常清楚这次伦敦之旅有着重要的使命」。对于1933年10月写信的潘霍华来说,他真的已经胸有成竹地为着这使命离开德国吗?信中的内容与语气似乎不是这样表达。诚然,潘霍华在信中处处表达挣扎。

潘霍华在信中开首写道:「我打算六星期前就写信给你......为何当时我没有向你写信呢?如今我自己也无法理解。」「我本来打算问你,我是否应该前往伦敦当牧师。我深深相信,你会告诉我正确的做法......在我的不确定(Unsicherheit)中指引我。」最后,潘霍华并没有写信询问巴特,理由是他不想听完巴特意见后却不跟从。不过,他却在信中写道:「今天我才知道,这(不询问巴特)是一个错误,我必需向你道歉。」姑勿论这是否纯粹礼貌之词,但明显地,潘霍华对于自己应否前往英国一事,非常犹豫,更多次表达自己的「不确定」,也为自己不先询问巴特感到后悔。

2. 潘霍华于1933年10月离开德国的主要pull factor是牧会还是海外战线?潘霍华在信中向巴特清楚解释自己离开德国的理由:他一直有当牧师牧会的想法,英国有牧会的邀请,所以他就前往英国牧会。这是潘霍华向巴特解释离开德国的第一个理由,也是他离开德国的pull factor。这是不能忽视的事实。潘霍华用了三份之一篇幅,交代自己为何选择在伦敦当牧师。相反,潘霍华却从没有向巴特表达自己一心怀着打「海外战线」而离开德国──虽然这是后来历史的发展后果(wirken)。什至,我们发现,潘霍华在信中觉得自己的离开会被巴特认为是「不忠」(untreu)。

如果潘霍华当时已经非常清楚「海外战线」是他离开德国的理由,这个名正言顺的理由,为何他不详细交代呢?为何他还怕自己会被看待为「不忠」呢?相比起长达三份之一的「牧会理由」,潘霍华在信末只轻轻带过一点,说自己会参与「普世教会合一运动」,是要「弄清楚」(klären werden)普世教会合一运动的问题,但也期望这举动会对德国教会有一点帮助。

3. 巴特真的「误解」潘霍华吗?因此,作为回信者的巴特,并非如两位弟兄所言,误解了潘霍华前往伦敦的原因。所谓「误解」,必然是针对一个文本作为「误解对象」。在此情况就是潘霍华1933年10月写的信。但是,巴特有将潘霍华的信「阅读理解」错误了吗?似乎没有。如前文所言,潘霍华的信先描写自己到英国牧会的原因,之后谈及他在德国认信教会面对的张力。巴特的回信,就坦言直接呼唤潘霍华回来德国更好。或许,巴特最大的问题,就是无法估计历史发展的后果──他低估了潘霍华将来在伦敦可为之事。不过,这是「历史的误判」,而非「对潘霍华的误解」。与其说巴特误解潘霍华,倒不如说是历史的后人太快把后来的历史结果读进潘霍华与巴特1933年的对话中──连潘霍华自己也没有清楚说明离开德国是要打国际战线,巴特何来误解呢?巴特的判断是贯彻如一:留在德国比在英国更重要。无论如何,这判断是正确的。我从来没有否定潘霍华在英国有所作为,我只是说潘霍华在德国更重要──无论是1935年潘霍华选择回归德国带领地下神学院,抑或潘霍华1939年从美国折返的心声,这都证明潘霍华在德国比英国更重要──这正是我前文想带出的信息:「德国╱香港需要人」,也是潘霍华生命最后决定的存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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