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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播时代

每周.永善乱坛
图片来源:政府官方宣传片
  • 题目 : 【永善乱坛】第622集:从西九故宫文化博物馆事件更肯定要ABC
  • 日期:2017年1月10日
  • 专辑 每周.永善乱坛
  • 主持:梁永善

本集内容:

故宫文化博物馆事件看到林郑月娥司长之专横、虚假,更肯定要ABC,一个自以为是的人反而不能成大事,正如摩西一样。……

YouTube声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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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
梁永善牧师(基督教铭恩堂创堂牧师)

主持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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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christiantimes.org.hk,时代论坛网上电台,201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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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回應5則


橄欖 / 2017-01-16 09:50:48.0

兩個可能的「契機」

故宮博物館在香港的興建,或有兩個可能的「契機」,既可以是帶動旅遊產業的契機,也可以是能常給人記起又或知道六四傷痕的「契機」。至於這是會如何反而能常給人記起又或知道六四傷痕的「契機」,與及可會給甚麼人常記起又或知道那個六四的傷痕,在這個資訊自由和網上自由的香港,會有不少可想像的空間和可能。

橄欖 / 2017-01-16 09:33:13.0

林鄭、董事局各成員、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條例

另有的一些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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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其實可如何判別哪位參選人乃有或沒有「捨我其誰」的心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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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開始商討的時間性而言,故宮博物館的興建會否根本不是屬於林鄭的選舉工程呢?
 
 
[3]  商討興建故宮博物館所作的階段性保密,是否並非中央之要求呢?在那階段性的保密上,是否會有林鄭的「個人不良動機」在其中,因而是她的自把自為呢?又是否會有董事局各成員的「個人及集體不良動機」在其中,及因而是他們聯合起來的自把自為呢?董事局成員譚允芝(大律師公會主席)當時會否有可能沒有細看過下面之條例規定的內容是怎樣說,而「程序不妥地」同意了那個階段性的保密呢?
 
(a)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條例》第19條:  在不損害第21(3)(a)條的原則下,管理局須就關於發展或營運藝術文化設施、相關設施及附屬設施的事宜,及任何其他管理局認為合適的事宜,在該局認為適當的時間,藉該局認為適當的方式,諮詢公眾。
 
(b)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條例》第21(3)(a)條:  在擬備發展圖則時,管理局須在該局認為適當的時間,藉該局認為適當的方式,諮詢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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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若事前保密不是中央的意思,中央又怎會一直沒有主動公開此事,也沒曾要求港府早在十月或之前便已公開此事呢?
 
[5]  若時任政務司司長不是林鄭,而是葉劉(又或某某),則葉劉(又或某某)及現時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董事局各成員的決定和做法,是否也會與林鄭及現時董事局各成員的決定和做法一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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橄欖 / 2017-01-16 01:08:54.0

關於「Anyone but 某某」的說話法

其實,「Anyone but 某某」的說話法,會否本身是有問題的說話法,及因而不是恰當的說話法,及會是屬於引導某些不懂細心思考與分辨的人的一種煽情說說方法呢?因為「Anyone」所指的可以是不論任何人品、人格、動機、能力、心態、或精神狀態等等的人!

橄欖 / 2017-01-16 00:08:29.0

且如何看這些話呢?

關於下面的說話,我們又該如何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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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九管理局董事馬逢國指:「這麼難得的機遇,內地很多城市、省,我想他們都想能夠爭取故宮館藏,放在他們那裡,如果有機會的話。我們又開展諮詢,未決定做或不做。其他省市會很簡單地說,倒不如由我們辦,我們即時接受,這會做成很尷尬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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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局指,簽署備忘錄是啟動計劃的先決條件,鑑於計劃的特殊情況和保密要求,因此沒有任何基礎事前諮詢公眾。管理局原先判斷項目會受市民歡迎,所以決定公布計劃後才邀請公眾表達意見,管理局下星期一起會就博物館設計、營運方向等進行六星期的公眾參與活動。  //
 
//  西九管理局早前發的聲明指,直接委任嚴迅奇為博物館的建築師是合適安排。管理局交予立法會的文件顯示,嚴迅奇及其事務所獲委任為「設計顧問」。 
 
首度公開的合作備忘錄列明雙方須於簽署日後六個月內簽訂合作協議。但雙方都可於六個月前以書面預先通知終止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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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回應指:「委聘嚴迅奇建築師做香港故官文化博物館,是一個比較特殊的做法,但這不是完全在建築界不會發生的做法。我亦希望聽聽梁議員說,本地建築師興建過整座大型博物館的大有人在,請梁議員和我分享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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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鄭月娥回港後,和幾位政府官員探討建館的可能性。同年12月,以書面方式首次向中央提出建議,並且接觸馬會,時任馬會主席對贊助反應正面。馬會董事會去年10月同意批出35億元興建博物館。
 
林鄭月娥強調,在與北京簽訂《備忘錄》前,這些工作都必須保密進行,否則難以成事:「簽訂《備忘錄》後,我們是非常之樂意、願意,以一個最透明度高的方法,和大家交代。但我必需要強調,這個即將進行的公眾諮詢,不是『補鑊』,亦不是後知後覺,是我們原本計劃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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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局去年十一月批准,委任嚴迅奇及其事務所擔任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項目的設計顧問。嚴迅奇必須在事前向特區政府和西九管理局提供項目技術事宜和費用估算,管理局強調工作必須在保密基礎上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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橄欖 / 2017-01-15 23:19:24.0

如何看這段話呢?

梁牧師,該如何看下面這段話呢? 節錄自 http://news.tvb.com/local/5874b7e16db28c951a4f2208/
 
// 她又說,去年五月接觸過建築師嚴迅奇,之後交給行政總裁栢志高跟進,授權嚴迅奇進行初步技術性研究,涉及450萬元。完成前期研究後,董事局在十一月底,正式委任嚴迅奇做博物館的設計顧問。
 
林鄭月娥說:「這並不是『偷步』,若用你的邏輯特區政府日日都『偷步』,日日都用我們獲得的授權先做籌備工作,因每一個地盤不做前期工作或可行性評估,便難以空中樓閣說想興建甚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