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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帝」之名的恐怖推论

在二○一七年一月十二日,林郑月娥辞任政务司司长,为参选特首一事作好准备。与此同时,有消息传出,林郑表示自己参选是上帝吩咐使然。消息一出,固然有人认为报道扭曲事实(尤因林郑是天主教徒,而天主教是以「天主」而非「上帝」称呼神),但毫无疑问的是,不少人对这个疑似「妄称神的名」的举动有强烈的迴响,什至加强了对基督教的负面观感。

笔者不是神学家,所以不会以艰深的神学概念去剖析上帝的召命到底是怎样的一回事,此与同时,为求精简的缘故,本文将不会长篇大论地从政治哲学的角度审视林郑过往推出的政策是否恰当。反之,既然事件已牵涉到林郑是否符合基督教准则的特首候选人,那我们不妨先从那些比较易理解的圣经经文和原则,去审视林郑过往为官的表现是否达标,然后再去衡量,若现实未能尽如理想时,怎样在政治领域作决定会比较符合基督教的准则。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或不难发现,基督教圈子有可能出现以「上帝」之名作无限延伸的恐怖推论。现将逐一解释如下:

在法律层面,圣经既反对以直觉、感性和「包容」(包庇和纵容)三轨并行的指导思想制订偏袒穷人的法例,亦反对法例沦为巩固权贵利益的工具。旧约利未记十九章15-16节清楚地指出:「你们审判的时候,不可不公正;不可偏护贫穷人,也不可看重有权势人的脸,总要公平审判你的邻舍。不可在百姓中到处搬弄是非,不可陷害邻舍的性命。」(《和合本修订版》)与此同时,申命记廿四章5节至廿五章4节明确指出上帝不容忽视对弱势社群的关注和照顾(由此经文颇长,所以在此不详细列出经文内容。读者可自行寻找那段经文的内容)。

可是,林郑在任社会福利署署长期间,曾强推对社福机构的一笔过拨款和削减综援金以减少福利政策的开支,令不少有真正需要的穷人得不到基本的保障。另外,在担任扶贫委员会主席期间,林郑数次不尊重委托顾问的建议,包括指摘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荣休教授周永新的建议欠缺学术性,以及换了委托顾问后,被爆涉嫌要求委托顾问公司「思网络」删改不符合自己心意的报告内容,但她又对由六十多名学者合同提出的「全民养老金」学者方案不屑一顾,这明显是一意孤行,而非诉诸以理以收窄分歧的做法(这不表示笔者必定认同那些方案,尤笔者也曾接受过经济学的教育,对福利政策的看法与社福界学者和前线社工不尽相同。不过,笔者认为制订公共政策时理应以理服人,而非抹黑异见者和阻碍自己不认同的观点呈现在公共空间)。连同她在处理于西九兴建故宫博物馆时的发言,实在很难得出她的行动符合圣经的准则。

然而,尽管从圣经经文看出林郑明显不达标之处,但部份教徒仍可用「撒旦攻讦论」为她护航。其箇中「精髓」是,既然已有「迹象」显示林郑是符合神心意的掌权者,「我们」便当以罗马书十三章1-7节的经文为鑑,实践「顺服掌权者」的「诫命」。在这个过程中,撒旦会发动猛烈的攻势,狙击神意属的人选和听从神心意的跟随者,林郑备受口诛笔伐便是「撒旦攻讦」的表征。所以,当林郑愈备受激烈的抨击,「听从神心意的人」便愈应坚定对林郑的信心,什至不惜展现不怕殉道的决心,也要守护「神的旨意」。

但从新约圣经大原则来看,耶稣和保罗也是为了对抗不义的罗马政权,不惜走上十架的道路(当然耶稣最主要的目的,是代替人类受死救赎人类),由此可见,保罗所指的顺服掌权者原则,其顺服的对象并非不义的政权或领导人。如果要应用这个原则去理解谁是符合基督教准则的掌权者,我们应考虑哪个候选人不愿屈服于不义的中共政权。若然没有一个完全符合基督教准则的选项,那亦只好一方面坚持反对不公义的制度,另一方面作一个众害相权取其轻的选择(与基督教现实主义和韦伯〔Max Weber〕强调的责任伦理的启示脗合),而非单凭疑似林郑的片面之词(而且未完全属实当事人如此说),便认定她必定是符合神心意的掌权者。

其实,基督徒到底应该运用信仰原则,抑或是公共理由(public reasons)去衡量什么才是符合标准的政治候选人或公共政策,一直存着争议,但倘若真的要用基督教的准则去审视林郑是不是适合的特首人选,那便认真审视到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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